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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市州县区理事单位秘书处建设及2026年度会员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39

 

各市(州)县、区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理事单位秘书处、教科所:

为落实《中共中央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作用的要求,依据2024年3月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5A 学会榜首,以下简称学会)在组织建设、规范管理、业务运行、公益服务、学术引领等各主要方面取得显著业绩基础上,现发布2025年度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部署通知,望予大力支持并组织落实。

一、建立各市、县、区理事会员单位秘书处的基本要求

学会自2016年始已陆续通过各地教育科学研究所及相应机构,在各市州建立“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秘书处”,在市县区建立了“理事会员单位秘书处”,并卓有成效、稳健规范的开展工作。目前,仍有部分市县区尚未提交成立“理事会员单位秘书处”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真诚希望有条件但仍未成立秘书处的区域,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教育资源,按照相关规定完善“理事单位秘书处”建设,充分利用并通过优秀社会组织的学术指导渠道,促进关心下一代“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健康成长的多元共建,助推本区域生命与安全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会员要求

(一)单位会员要求:

1.“十三五 ”以来,有全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生命与安全教育 ”单位课题或教师小课题立项、省级以上相关学术或培训活动的单位、学校和幼儿园。

2.“十三五 ”以来,获得过县区级以上颁发教育成果或相关荣誉表彰的单位。 【注:以上 2项居其一即可;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个人会员要求:

1.有对广大未成年人强烈的生命关怀和安全教育责任感、有参与生命与安全教育社会组织的真诚愿望、获得过本学校及更高荣誉表彰的在职教师。
2.曾参研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生命与安全教育 ”单位立项课题、教师小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

【注:以上2项居其一即可;个人会员申请表填写、照片要求见(附件3)】

三、会员的主要权利义务(附件5)

1.无偿享有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研究指导、典型建树、优秀宣介权益;

2.无偿获得“吉林省生命关怀优秀教师志愿者”称号,获得相应荣誉评比资格;累积志愿服务时长权限、颁发相应规范注册志愿者证件;

3.优先参与学会业务培训、学术交流,获得骨干教师、优秀成果等省级评先选优;

4.优先获得全国公开出版省级报刊的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空间(详见附件6

5.遵守和执行国家法规,执行我省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学会章程;享有本会的选举权; 自愿入会,退会自由;依规缴纳相应会员费。

 

四、会员费标准及缴纳

会员费缴纳标准:依据本学会章程规定、经吉林省民政厅社管局注册批准;单位会员:500/年 个人会员:200/年。

由各市县区理事单位秘书处或教科所统一代收;或由会员向学会自行缴纳。

 

五、联系方式

  址:长春市世纪大街 600  B  1250-1252 (邮编 130033)

 箱:smyaqjyxh@126.com        电话:0431-85336138

联系人:  辰(15104491229);  址:http://www.smyaq jy.cn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

【附件】:1.理事单位秘书处申请表;   2.单位会员申请表;
          3.个人会员申请表;         4.会员申报汇总表;

         

建立理事单位秘书处与发展会员通知          附件1【理事单位秘书处申请表】
          附件2【单位会员申请表】
          附件3【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4【会员申报汇总表】.doc

 

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