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7月29日在长春正式成立揭牌
2025年7月29日,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文化教育科技基地隆重举行。会议有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民调解协会相关领导出席,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主要领导及首批推荐注册人民调解员代表50余人参会;会议进行了决定宣读、揭牌仪式、国家方针与发展规划解读、人民调解员培训等主要环节,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生命与安全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运行,为新时代生命与安全相关联新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践,注入新的生命活力。
一、揭牌启程:司法与社会的协同创新
会议伊始,民盟吉林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余晓竹主任宣读了长春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批复文件。随后,长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高明处长和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王野川会长共同为“调委会”揭成立牌;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洪海玉秘书长,为新“调委会”的首批人民调解员业务开展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双重使命:创新人民调解体系布局
王野川会长对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主持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强调,我学会人民调委会的成立是践行“枫桥经验”62周年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学会同时主持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成立)与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5年6月成立),形成推进“双轨并行”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校园纠纷调委会自成立的七年来已发展42名调解员,成功化解多起校园纠纷;新成立的“调委会”首批吸纳50名人民调解员,将更聚焦生命与安全教育、新兴安全领域等发展方向。
同时,王会长强调了“调委会”未来五年的主体工作与发展思路:
1.创建“重要领域”人民调解的系统分类、内部协同与外部合作机制;
2.制定学会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执行标准(新兴安全领域是重点);
3.初步完成分地域调解工作站、分类别调解工作室的组织建设;
4.完善专家智库的行业化辐射扩展,人民调解员的批次性优化升级;
5.形成参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规范,优质有序创造成功调解佳绩;
6.赢得社会各界更多元支持,拓展和巩固更理想生存发展空间。
三、专业筑基:强化队伍素养与规范建设
秘书长王嘉露就宋鑫磊会长关于“调委会”的运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培训体系:开展人民调解员专业素养系统培训;
管理机制:制定调解工作原则与执行标准,确保服务规范性与科学性;
资源整合:拓宽调解供需渠道,创新“公益服务+可持续运营”模式。
“调委会”未来人民调解员将进行更加严格的选拔培养,实行注册年检与评优激励制度。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和培养趋势:
1.自愿申请,学会推荐;2.系列培训,资质考核;3.分类调解,规范行动,
4.志愿服务,累积时长;5.注册年检,司法审核;6.模范典型,评优选先。
四、展望未来:守护安全共创福祉
“调委会”提出五年发展六大目标,包括建立分类协同机制、扩充专家智库、创建调解示范案例等。王野川会长呼吁:“用我们的辛勤努力,为生命守安全,助社会造福祉;给吉林争荣光,让理想插翅膀!”
此次成立仪式得到长春市司法局等单位支持,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填补了生命安全教育领域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空白,必将为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治理创新提供更加成功的实践探索。
(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秘书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