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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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种“校闹”行为已被认定违法!学校,已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15

来源:百度网

“校闹”一词是说由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引发的家长在校园聚众闹事问题。“校闹”多采取堵校门口、拉条幅等方式,甚至出现了专业的校闹组织,帮人组织“全班人马、全部道具”到学校闹事,花样百出、各逞其能,有的甚至还呈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你们学校还有“校闹”的存在吗?5种“校闹”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在小编还在上学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那时小编的学校天天都有家长围在校门口,还总是在校门口放哀乐,简直是不厌其烦。但是,现在针对校闹这个问题,湖南省就下达文件《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案)》,来保障学生和校方的安全。

以下5种“校闹”行为就被认定为违法:

1.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2.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

3.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活动;

4.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5.蓄意进行不实宣传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

这些行为现在都是违法的行为了。

还有哪些是校方不用负责任的呢?

1.因学校以外的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2.学生自杀、自伤、走失的;

3.因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且学校无法预见的;

4.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发生的。

以上的这些情况,都是校方不会负责的,所以哪些失去孩子的家长,就算再怎么痛苦,也应该要理智的对待这件事。

针对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现象,条例修订案明确:

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1.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2.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及时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