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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132

 

号: 000014349/2024-000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1112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明电〔2024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4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1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26日(周日)、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31日(周六)至6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28日(周日)、10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