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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协委员贺宇良:建立完善防治“校闹”法律法规 引入家校矛盾纠纷第三方处置机制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29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石家庄1月17日电(记者 孙勇 张秋红)学校作为人口密度较大的场所,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家长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身正当权益和补偿。但一些家长却采取一些不理智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和管理秩序,恶化校园环境。2019年河北两会期间,河北省政协委员、保定市美术中学校长、北京市八一学校保定分校董事长贺宇良表示,防治“校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势在必行。

虽然教育部2002年就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校、学生之间责任进行了划分,但由于只是教育部门的规章,对“校闹”行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现实操作中经常无法落到实处。部分学生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或存在法律认识偏差。相关部门和学校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靠赔钱化解矛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闹”的不良风气。贺宇良认为这些是“校闹”频发的主要原因。

通过借鉴解决“校闹”行为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比江西、湖南等省份的惩治“校闹”政策。贺宇良提出河北应建立防治“校闹”行为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理清学校、教师、家长三方在学生教育中的职责界限,推动“校闹”治理步入法治轨道。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殴打教师并恶意索取赔偿的肇事者,坚决不能手软。

同时,加快引入独立于学校、教师、家长的家校矛盾纠纷第三方处置机制,成立由教育、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组成的“家校纠纷调处中心”,构筑多方治理体系,统筹协调处置“校闹”问题,将“校闹”从校园内移出。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预案,对家长“攻心为上”,依托家长委员会平台,及时主动地做好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加快社保政策和保险政策的统筹协调。研究设立校园赔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伤害人在一定额度内直接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