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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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 | 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610

来源:晋宁妇联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被欺凌者而言

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

影响其日常生活

那么,如何防范校园欺凌?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近年来,此类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学生欺凌行为有哪些?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如何教育、惩戒实施欺凌的学生?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学生如何防范欺凌?

1.多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开发兴趣的同时收获友谊。

2.与同学和睦相处,学习必要的防身手段。

3.远离无人监管地带,在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

4.遭遇欺凌时,保持沉着镇静,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求救。面对群伙殴打与欺凌不要单打独斗,不要激怒、挑战对方。发现欺凌者有凶器,应想办法远离。

5.一旦遭遇欺凌,立即向老师与家长说明情况,拨打110报警,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独自承受。

6.看到了欺凌事件,想办法帮助受欺凌者,及时报告给老师,告诉家长。

“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 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 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 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 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 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 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