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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校闹”须杜绝“按闹分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166

来源:泉州网

《意见》提到,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等八种“校闹”的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到,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等八种“校闹”的违法犯罪行为。

“校闹”现象频频发生,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究其根源,就在于“会闹的孩子有奶吃”,“校闹”不仅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能得到比正常维权途径更多的赔偿或利益,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助长了“校闹”行为,这也是“校闹”愈闹愈凶的主要原因。

“校闹”不止,校园就难以安宁。五部门出台的《意见》可谓对症下药,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校闹”现象,列举出了八种“校闹”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意见》作为整治“校闹”的尚方宝剑,将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能打击“校闹”行为的嚣张气焰。更为关键的是,要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按闹分配”等不正常现象,并用制度坚持“不闹”也能按规定赔偿或分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闹”问题,从而有力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还校园该有的一片安宁。

责任编辑:黄冬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