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杀事件频发 刺痛社会神经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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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记者李显峰报道,2013年2月17日早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哲学教授郑晓江到住处的18层楼顶晨练,后坠楼身亡。经初步调查,南昌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
郑晓江是江西万载人,生于1957年6月,专门从事中国哲学与文化的研究,尤擅生死哲学与生命教育的研究,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专家,江西省教学名师。出事之前,他担任江西师范大学江右思想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道德与人生研究所所长、哲学系教授、武汉大学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在大学,郑晓江开课谈生命,鼓励学生积极面对生活,他曾说:“我们拥有生命的权利,但是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利,每个人都应珍视生命。”郑晓江还多次到台湾、新加坡等地讲学,有一次的演讲题目是《生之幸福与死之安乐》。
一名与郑晓江接触较多的朋友说,郑谈吐不凡,风趣幽默,但他的死令人不解:“究竟是失足意外坠楼还是自杀,现在还是一个谜团。如果是自杀,对于一个参透生死,从事生命教育的学者来说,太不可思议,在哲学界也无疑是一场地震。”
另据报道:5月7日下午3点多,中国人民大学一名女生从校园内的知行一楼跳下身亡。这是继5月6日北京理工大学大四女生在宿舍内自缢身亡后,连续两日的高校悲剧。而在这之前,高校教师自杀的消息也屡屡见诸报端。5月4日,重庆大学机械传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始人、79岁高龄的梁锡昌教授从实验室5楼一跃而下,自杀身亡。4月1日,中山大学法学院37岁的年轻教师谷德近在家坠楼身亡。
一起起高校自杀事件让人扼腕叹息,无论是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还是德高望重的教授,都是国家最宝贵的人才,为何他们纷纷选择了轻生的道路?高校自杀事件频发的背后,有着怎样的社会“心病”?甘肃省委党校宋圭武教授对此发表了看法。以下为专家观点:
什么是自杀?
简单地说,就是个体有意识地、自愿结束自己生命的极端行为。在学术界,学者们对自杀的内涵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朱力等人认为,自杀是行为主体蓄意或自愿采取某种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自杀即由死亡者本身完成的主动或被动的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结果;《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把自杀定义为“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美国学者施奈德曼认为自杀是“有意的自我毁灭,其行动者有多种多样的痛苦,且把这种行为看作是解决某种问题的最好办法”。
从历史看,人们对自杀的态度大多是否定的
希腊三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斯多德,他们都反对自杀。前二者是从信仰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的生命属于诸神,没有神的谕令,人不可以自杀;而亚里斯多德则是出于社会伦理学的考虑,在他看来,自杀是加诸于社会的一种不义行为,而且常常反映出当事人在道德上的缺乏自制。
中世纪的宗教思想家奥古斯丁认为,人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绝对的生死支配权。另一位宗教家多玛斯认为,一切自己杀害自己的行为,都是不容于道德的自我谋杀。
在佛教看来,自杀仍然是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佛法不允许人自杀。
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们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
托马斯·马萨亚克向维也纳大学提交的《作为社会大众现象的自杀》的论文(发表于1881年) ,将自杀率的上升归因于现代文明的兴起和宗教情节的衰退。
涂尔干认为,自杀率只有用社会层次之上的社会事实去解释 ,才是惟一可信的。涂尔干用以解释一个特定社会自杀率的两个主要的自变量是“社会整合”和“社会规范”。与此同时 ,涂尔干将自杀区分为利他型、利己型、失范型和宿命论型等四类不同的自杀。同时,他认为:社会整合度越低 ,利己型自杀率越高;社会整合度越高 ,利他型自杀率越高;社会规范对个人约束越弱 ,失范型自杀率越高;社会规范对个人约束越强 ,宿命论型自杀率越高。
叔本华在他的《论自杀》中说道,“世界上即使是最健康和愉快的人也可能自杀,只要他对外在的困难和不可避免的厄运的恐惧超过了他对死亡的恐惧,就自然会走上自杀的路。”
也有学者指出:“自杀可看作是精神病人的本性发展过程的反作用,它普遍地存在于各种精神病患者之中。”更有人指出气温气候对生物体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诱发自杀倾向的作用。原因是外在气温突然而剧烈的变化,会扰乱生物体的内分泌和自律神经系统的活动,如果此时不注意调节,就有可能出现一种谵妄症,从而产生自杀念头和行动。
本人认为,自杀是个人两个世界冲突不可调和的结果。
人总是具有两个世界。在内心深处或内在世界,一个人是活自我的人,是按照外界对自我的方式来建构自我心灵的感受。而在外表层面,或外在世界,一个人是活社会的人,是按照人应对世界的方式来建构自己的心灵表达方式。一个是能量向内,一个是能量向外。在内心深处,当外界对我公平时,我心灵的感受就舒服,就平衡,内心世界就和谐。在外表层面,当我能以社会公认的价值进行我的活动时,我的外部世界就是和谐的。一个人,一方面,总是希望社会能公平的对待我,这样我的内心深处就平衡;另一方面,也希望自己能公平对待世界,这样,我的外部世界就和谐。但当一个人这两个层面或两个世界有矛盾时,就会出现问题。比如,当一个人公平对待社会,但社会对其未必公平对待时,这样就会引起内心的我与外在的我的冲突,当这冲突无法调和时,自杀就是一种选择。现实中有好多这样的情况。例如一些影视名人,由于忍受不了谣言诽谤,最后选择自杀。自杀,也是内在的我对外在的我的一种背叛,是一种“我”对“我”的另一种否定,其本质实际是我对社会的否定。从一些自杀者的实际表现看,自杀可能就与这种自我的内心世界与自我的外在世界冲突有关。
另外,由于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具有隐秘性,而其他人往往看到的只是这个人的外在世界,并且人们总是按照这个人的外在世界的表现来估计这个人内在世界可能应有的表现,这就往往会发生估计误差,而当其真自杀时,就感觉很突然。
高校自杀事件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
个人方面的原因。据研究,自杀也与个人素质有关。偏好自杀的人可能更容易自杀,也许自杀有遗传倾向。
教育方面的原因。学习压力大,学校管理不善,不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以及心理教育等,这些对学生健康发展都十分不利。
社会方面的原因。不公平的环境,贫富差距大等,过度竞争等也是诱因。另外,文化的世俗性对自杀也有重要影响。一方面,世俗文化容易让人重生轻死,有减少自杀的一面;另一方面,世俗文化也有催生自杀的一面。因为世俗文化让人更关注世俗的荣耀,少了些清淡的境界。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人世俗的享受没有得到满足时,就会容易产生极大的不满足感,当这种不满足感让人产生巨大的痛苦时,自杀就是一种摆脱方式。而当文化有更多神圣性时,尤其充满宗教氛围时,由于有来世的解脱,这就为现世的痛苦提供了一条转换的渠道,自杀也就可能减少。但文化的宗教氛围太浓,可能也有提高自杀率的趋势。这就要看一个宗教对自杀是如何认知的。当一个宗教教义提倡自杀时,可能就提高自杀率;当一个宗教教义反对自杀时,自杀率可能就会降低。
要降低自杀率,关键是要建设均衡的社会,尤其是要建设公平的制度
不均衡的宏观社会,容易让一个人的微观世界产生不均衡,最终这种不均衡就会在个人身上形成一个破坏性势能。当一个人无法控制这种势能时,这势能就可能毁灭到自身的存在。所以,自杀,实际也可看成是社会有毛病,是个人对有毛病社会的一种无力抵抗。建设公平社会,关键是要让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能真正得到社会的尊重,要让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与社会对个人的回报实现统一,而不是贡献小,回报大。另外,学校要更加注重做人的教育,要更加注重德育建设。总之,不管是学校,还是社会,要注重三个更重要:道德比知识更重要;公平比效率更重要;幸福比财富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