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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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校园欺凌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782

来源:百度网

校园欺凌通常指一名学生长期、多次、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评论、讥笑等。常见的校园欺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身体欺凌。以一种不当的攻击性方式反复地对他人进行殴打、踢踹、绊倒、阻拦、推搡、触碰、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等。2.语言欺凌。起绰号、谩骂、侮辱、造谣、指责、嘲笑别人、写侮辱性的文字、语言攻击或侮辱其人格,中伤、讥讽、贬抑评论他人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家人或其他等。3.社交欺凌。人际互动中的抗拒、排挤与孤立。分派系结党:孤立、诬陷或排挤某人。还有同伴间的情绪虐待如冷暴力。恐吓、威迫某人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某人跟随命令。当众给某人难堪等。4.网络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利用网络造谣、传播消极谣言。本所结合处理经验,从校园欺凌现状及危害、预防及处理节点、法律风险及校内责任承担人三个方面,为预防及处置校园欺凌给出以下建议。

一、校园欺凌现状及危害分析

目前,校园欺凌面临发生较多,危害较大的问题。2015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显示:中小学生中经常遭受欺凌的比例为6.1%,偶尔遭受欺凌的比例为32.5%。2016年一项针对四川、河北两省1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1.8万名小学生的调查显示: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16.03%。与此同时,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学生造成的伤害通常是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也使部分受欺凌者发生恶逆变化,由受欺凌者转化为欺凌者或者欺凌者的帮凶。同时对于目睹欺凌现象的旁观者来言,也往往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或明哲守身以自保,或不自觉的加入欺凌行列。同时对于欺凌者来言,危害也显而易见,形成欺凌者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受到刑事追究。校园欺凌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

二、预防及处理节点

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关键在于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

1、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学校应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2、建立家校沟通及时报告制度,学校、家长相互通知,教育部门、公安介入,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家长是未成年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学校在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同时,也应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引导受害学生追究施害学生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家长,及时干预,同时为后续处理留存相应证据。

4、依法教育惩戒。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可对学生进行调整和要求其转学或退学。

三、法律风险及校内责任承担人

根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规定,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因此,在校园欺凌预防及防治过程中,建议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

同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学校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应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可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注意区分校园欺凌和特质生

虽然《四川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明确定义,但实践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学生若在心理上、生理上具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特质生管理方式进行保护,不可简单按照校园欺凌进行处置,否则可能导致学校后续工作中出现被动情况。

五、建立监护人责任险制度

校园欺凌案件中受害学生通常将会遭受身体、心灵上的双重伤害,由于施害学生家庭情况不同,有时甚至难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该情况下,受害学生一般采取直接向学校主张责任的方式要求赔偿,因此学校往往成为最终的责任承担方。鉴于此,我们建议学校通过合理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学生家长购买监护人责任险,未成年人学校在校期间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避免最终学校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