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1 来源:《当代教育论坛》
一、问题提出
科学教育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关键,协同校内外力量、丰富育人形式为近几年来提升科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2021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2023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首次以制度形式确立“科学副校长”。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要“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作为连接学校教育与社会资源的新型教育治理角色,中小学校科学副校长能为完善科学教育体系做好加法。
当前,多地就如何配备科学副校长进行了制度性探索,启动了科学副校长聘任工作。但受多重因素掣肘,科学副校长制度并未实现全面覆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堵点。科学副校长是学校治理的创新之举,涉及校内外多元治理主体、跨部门跨领域的治理结构、传统与现代治理工具、多样化治理手段,因此本研究以协同治理为理论视角,在厘清科学副校长制度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分析科学副校长制度的治理隐忧,提出优化科学副校长制度的策略建议,从而充分发挥科学副校长在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学素养奠定坚实基础。
二、科学副校长制度蕴含三重价值取向
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对基础教育领域的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科学副校长制度作为教育治理改革的突破性实践,不仅重构了学校的内部治理框架,更在宏观层面推动了教育、科技与人才系统的深度融合,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一角色的创设承载着三重核心价值取向: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丰富学校科学教育资源,借助治理结构的重组提升科学教育质量,依托治理手段的革新构建开放包容的科学教育生态。三者相互交织,共同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从知识本位向创新能力培养的范式跃迁。
(一)丰富治理主体,链接校内外科教资源
现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但在基础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存在治理主体单一化痼疾[1]。科学副校长制度打破了传统的政府、学校二元封闭治理格局,以制度化方式将科学家、工程师、企业技术专家等科技工作者纳入学校决策层,实质是向社会开放教育治理权限的创新尝试。高校教授或企业工程师担任科学副校长后,能够依托其专业网络引入前沿科技资源,如搭建校企联合实验室、对接科研项目实践基地等,实现教育资源供给的社会化拓展。传统的科学教育往往局限于封闭的教室空间,以教师为中心,教学内容和方法相对单一。而科学副校长的来源渠道多元、社会身份多样,为延伸教学空间创造了可能性。科学副校长可以推动学校与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外的科创实验室;利用科技场馆等资源,将科学教育空间延伸到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等场所。此类实践弥补了学校科学教育资源的结构性短缺。
(二)重组治理结构,提高科学教育质量
科学副校长制度通过重构治理结构,为科学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组织保障。传统学校治理中,行政权力与专业权力常因目标差异产生张力,而科学副校长的专设岗位创造了校长、教学副校长、科学副校长三元协同架构。在此框架下,科学副校长可专注于破解学科壁垒与资源碎片化难题。具体而言,科学副校长通过三方面提升教育质量:推动课程体系重构,将科学家思维渗透至校本课程设计,对接科技前沿与实际应用问题[2];破解师资瓶颈,通过培训、科研支持等方式提升教师跨学科教学与创新能力;拓展教学空间,借助校企合作建立科创实验室,将科学教育延伸至科技场馆等社会场域。治理结构的优化使得科学教育从边缘化的“副科”地位转向学校发展的战略核心。
(三)优化治理手段,打造科学教育生态
虽然近年来我国科学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科学教育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3],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科学教育主要以学科知识为建构思路,未能突破知识本位的治理逻辑。科学副校长的专业介入提供了创新性治理手段。首先,青少年时期是学生创新素质发展的黄金期、非认知能力养成的敏感期[4],科学副校长能通过提供持续性的科研见习、课题指导等活动,在学生科学兴趣发展的关键期植入科研体验记忆,这种早期经验对职业选择的影响远超短期科普活动。其次,创新人才成长具有实践积累、思维进阶、成果产出的连续性特征,但当前我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在创新能力培养上长期存在断层[5]。科学副校长能通过推动“少年科学院”“创新实验室”等平台创设,构建贯通式人才培养载体。此外,国家创新竞争力不仅依赖个别精英,更需要全民科学素养的支撑。科学副校长能有效引起家长对学校科学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将创新文化辐射至家庭和社会,形成良好科学教育生态。
三、科学副校长制度面临四大实践隐忧
目前科学副校长制度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政策的高位推动与基层实践的复杂样态之间则呈现明显张力。由于区位资源、制度环境、社会文化不同,各地形成了多样化制度执行样态,也面临一些共性问题。结合政策文本分析与田野调查发现,研究总结为四大实践隐忧。
(一)资源不均加剧教育差距
《指南》指出,科学副校长的来源可以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企业等。当前,这几类资源的区域、城乡分布较为不均。一是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集中在全国政治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区域中心城市[6];二是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资源主要集中于县级以上的城市;三是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以及中部地区,西南、西北地区的科技企业相对较少[7];四是除北上广深和省会等一线城市的核心区及沿海发达地区外,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小学缺少专职科学教师,县级以下专职化率仅为16%[8]。多地政策规定,中小学需按照“就近就地、双向选择”原则选择科学副校长人选,这意味着区位因素将很大程度上决定科教资源的可及度。田野调查时,四川某区属中学校长反映,“目前学校还未配置科学副校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人选。”而一些配置了科学副校长的学校则是由教学副校长或德育副校长兼任。在资源有限情况下,不少地区还采取了一名科学副校长被聘任到多校的做法。浙江省某县的科学副校长名单显示,一共有29所学校配备了科学副校长,而实际担任人只有16名,其中最多一人担任了5所学校的科学副校长。
造成资源差距的,既是区域间的科技资源禀赋差异,也是区域间不同的资源统筹方式。其一,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资源禀赋、教育基础条件等差异,直接影响了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实施效果。长期以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馆等公共机构主要集中在发达中心城区,具有明显的行政聚拢性,这也导致科教资源呈现严重的区域失衡。这种不平衡在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实施中进一步凸显,导致欠发达地区面临更大挑战。其二,目前已有不少地区在建设市域范围内的科学副校长库,但学校引入科学副校长时往往还是按照市场选择机制。由于薄弱学校在整合外部资源方面缺乏有效对接机制和平台,科学副校长更倾向于向资源丰富的地区集中,进一步加剧区域间差距。还有很多区域缺乏对市域资源的有效统筹,学校只能依靠私人关系寻求校外资源,降低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其三,制度设计中缺乏对不同区域的个性化支持。现行政策在设计上更注重整体推进,而忽视了区域间的差异性。欠发达以及行政边缘地区在政策执行中面临较大困难,但缺乏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如专项经费、人才引进政策等。其四,资源分配具有较明显的科层化筛选倾向。科技资源自上而下分配时,优先向“示范校”“优质校”倾斜,加剧了校际资源分化。
(二)岗位设置面临制度壁垒
科学副校长作为一种新型育人角色,在进入学校治理场域时面临多重制度壁垒,容易造成身份模糊与制度悬浮。
现行中小学编制管理严格遵循《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师生比为核心指标实行总量控制,这种刚性管理体制与科学副校长岗位的创新性设置存在结构性矛盾。作为新增管理岗位,科学副校长在现行编制序列中尚无编制名额和职数配置,学校若需设立该岗位,只能在既定编制总量内进行内部调配,由此引发多维度的制度摩擦。尤其是科层制审批惯性的制约,教育行政部门在岗位设置审批中,更倾向于保障传统教学管理岗位的编制配置,新兴的科学教育管理岗位常因“无对应岗位类别”陷入审批困境,部分地区将其纳入“其他管理人员”岗位序列进行模糊管理,导致岗位属性和职责定位进一步虚化。从实践样态看,当前科学副校长的配置主要存在两种形态:一是外部兼职型,依托地方科技资源共建机制,由科研院所研究员、高校教师、科技企业工程师等兼任,这类人员虽具备专业优势,但受限于编制归属和学校治理架构,普遍存在“双职双责”的身份张力——既无法以正式校级领导身份参与学校决策体系,又受制于原单位工作考核,难以深度介入学校科学教育治理;二是内部兼任型,由现有副校长兼任,此类人员多数缺乏系统的科学教育专业背景,且需同时承担教学管理、德育安全等传统分管工作,新增的科学教育管理职责往往沦为“边缘性工作”。这两种权宜性配置模式,本质上反映了编制制度刚性与教育治理创新之间的深层矛盾,导致科学副校长岗位陷入“有职缺编、有岗缺责”的治理虚置状态。
现有政策缺乏对科学副校长制度相关经费支出的规定,许多地区和学校未设立与科学副校长制度相配套的专项经费,导致科学副校长的薪酬、活动经费等难以保障,学校被迫摊派成本。甘肃省某县关于科学副校长的管理规定中指出:“因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学校根据相关经费管理标准,一事一议,从相关学校教育经费中支付。”而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科学副校长”相关支出只能挤占“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科学副校长在指导学校工作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物料费等均需由学校承担,导致学校只能将其经费拆解为“差旅费”“劳务费”等名目列支。
科学副校长的履职需要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但现行制度在这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导致科学副校长的工作效果难以保障。对于校内兼职的科学副校长来说,由于其岗位未发生实质性变动,该制度对其职称评定、工资报酬并无太大影响,因而监督评价对其工作效果的约束效果不大。对于校外引入的科学副校长来说,学校聘任协议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其具有单方面提出解聘的权利,比如甘肃省《关于配备中小学科学副校长的通知》提到“已聘任的科学副校长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根据考核认定科学副校长不能胜任的,可以予以解除聘任协议,由学校申请提出并按程序予以调整。”而从评价监督内容来看,现有政策大多仅规定了科学副校长入校指导的次数,有的规定最低次数为每学期1次,最多的规定每学年至少6次。从评价主体来看,各地固定不一。有的规定由学校对科学副校长工作进行评价,比如江门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选聘及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提到“学校应建立科学副校长工作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由所在学校以年度为单位为科学副校长作出工作评价鉴定,并将结果报送所在教育、科协部门。”但学校作为需求部门,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做出客观评价;有的规定由政府部门联合评价,比如厦门市《关于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配备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市科协、教育、科技等部门每年联合评选一批优秀科学副校长,对工作认真、作风扎实、成效突出的科学副校长予以表扬。”但多部门评价存在权责不明确,且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的问题。
(三)角色惯性削弱育人效果
目前学校配备科学副校长的程序不一、渠道多样、形式复杂。有的科学副校长由学校内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师成长而来;有的学校通过招聘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作为负责人,全面布局科学教育;还有学校引入高校教授等担任科学副校长。职业、专业背景和成长阶段的不同,使得各校科学副校长的职能发挥方式与效果有所差异。其一,物理、化学等单科背景的科学副校长在推进跨学科项目时可能存在知识视野局限;其二,应届毕业生虽具备前沿知识储备,但普遍缺乏教学转化能力,需要学校进行长周期的人才培养,配套容错机制;其三,非教育背景的科学工作者可能较难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对应学段的适龄教学内容,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段的教学。而高校教授等“外部精英”可能在中小学场景中遭遇“水土不服”。科学工作者往往本职工作较忙,如若学校课程规划本身不足,就可能出现高调聘任后缺少实质性进展的窘境。
角色惯性的根源在于其各自所处制度环境、岗位职责不同。科学副校长作为一种新型角色,在嵌入学校治理结构中,面临权责划分、角色适应等深层次体制机制梗阻。首先,现行制度缺乏明确的角色转换机制,未为科学副校长提供从科研工作者或企业专家向教育者转型的路径支持。职业背景的差异放大了教育场域与科学共同体的系统排异反应,科学副校长可能经历价值逻辑、行动范式和权力结构等多方面的角色冲突。物理、化学等单科背景的科学副校长熟悉教育规律但存在专业视野局限;而校外聘任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虽能引入前沿科技资源,却在角色适配上面临更复杂的结构性矛盾。其次,由于从法律视角审视,校外科学副校长与学校之间既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也未形成人事关系,其聘任本质上属于政策性协作,因此这种非契约化合作模式容易导致人员稳定性不高、工作投入难以保障、权益保护出现真空等问题。再次,政策中对科学副校长的角色定位较为宽泛,未明确其专业优势与教育需求的结合点,导致其履职方向不清晰。现行政策中“结对科学类课程教师、参与建设科学类课程”的宽泛表述,一方面在实践中可能衍生出科学副校长既要承担科学教育规划又要规避行政事务越界,专业优势难以有效发挥的局面。另一方面,也可能衍生出专业建议权与行政决策权割裂,校外科学副校长陷入既被期待引领变革,又无实质赋权支撑的困境。部分学校对科学副校长的教育目标缺乏清晰规划,仅将其视为资源引进的渠道,忽视其在科学教育中的核心作用。科学副校长的专业优势未能与学校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导致其难以形成系统化的育人方案。
(四)协同不足降低制度效能
发挥科学副校长在基础教育中的引领作用,离不开系统性、长效化的区域协同保障。然而当前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市场)主体在科学副校长的选聘、履职和保障激励等方面尚未形成协同闭环,导致科学副校长“有位”难“有为”[9]。
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之间的治理目标与行动逻辑存在一定结构性冲突,导致科学副校长工作易陷入权责悬浮的境地。一方面,大多将科学副校长的选聘工作交由市科协,学校选择聘任专家后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备。如泉州市《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配备工作的通知》指出“由市科协牵头组建‘泉州市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库’……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定期更新和组织协调等由市、县两级科协负责。”“学校选择科学副校长人选,聘任后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备。”然而,学校作为需求方无法直接与科协部门进行对接,导致科协组织的科学副校长无法完全满足学校需求。另一方面,教育部门虽牵头制度实施,但缺乏调动科技资源的法定权限,教育部门往往能做的只是发文件,真正需要的高端人才都在科研绩效体系里抽不出身。
政府部门与社会(市场)主体合作时面临利益冲突、目标偏离等合作风险,容易削弱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可持续性。其一,目标不一致。政府部门通常关注公共利益,如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推动科技教育普及、培养创新人才等,其目标具有公益性和长期性。企业更注重短期效益,如品牌曝光、市场拓展、技术推广等,其目标具有市场性和盈利性。社会组织可能更关注社会影响力、科研价值或特定群体的利益,其目标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在合作初期,各主体较难找到共同利益点。其二,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技术能力、资源储备了解不足,难以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而企业和社会主体对政府政策、教育需求、合作流程等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合作效率低下。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具体实施细节在各方之间传递不清晰,引发误解。其三,激励机制不足。政府部门在推动合作时,缺乏对企业和社会的实质性激励,如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而企业在合作中需要投入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缺乏明确的回报机制会导致其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主体,如科研机构等在合作中则可能面临资源不足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支持机制。其四,信任基础薄弱。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之间缺乏长期合作的基础,导致各方对彼此的动机和能力持怀疑态度。企业和社会组织担心政府部门的决策多变,影响合作的稳定性。
四、科学副校长制度需要系统优化
科学副校长制度的优化离不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结构重构、治理手段优化与治理工具升级,需要以系统视角构建区域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技术赋能资源均衡化,构建区域科教资源共享机制
科学副校长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是链接校内外资源,但当前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制度效能呈现“马太效应”。对此,需以数字技术为杠杆,推动教育资源从“地理集中”转向“云端均衡”。
建立区域科技资源调配体系。数字化浪潮正在引发教育领域的系统性变革,为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10]。针对区域间科技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借助大数据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建立区域科教资源动态监测平台。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省级科教资源数据库,实时采集高校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场馆等机构的设备清单、专家信息与课程资源,形成可视化“资源热力图”。开发智能匹配系统,根据学校需求,如学科短板、硬件缺口等,自动推送资源对接方案。推行“线上预约—线下服务”模式,科学副校长可通过平台申请跨校协作,共享实验设备或课程资源,降低资源使用门槛。
创新区域科学副校长工作模式。可在区域层面设立实体化工作站,统筹县域内科学副校长资源。工作站可实行“1+N”服务模式,即1名首席科学家(由高校教授担任)带领N名本地科技工作者(如农技专家、工程师),形成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的服务网络。工作站应兼具课程研发、师资培训、设备运维功能,通过工作站实现“一校一策”科学教育方案定制。
搭建线上科学教育枢纽平台。教育行政部门可协同其他政府部门整合国家级实验室虚拟仿真资源、院士公开课、跨学科课程包等数字资源,通过同步课堂、远程直播等方式,让资源实现城乡共享,覆盖偏远地区学校。例如,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公开课可通过平台向全国中小学开放,学生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科学教育资源。推广“双师协同”远程教学模式,针对偏远地区科学副校长人力不足问题,利用现有教育云平台,搭建城乡学校结对网络。由城区科学副校长牵头设计课程,农村学校教师辅助实施,通过直播互动、录播回放等形式实现优质课程覆盖。设立“科学教育直播专栏”,邀请科学家定期开展主题讲座,内容同步至偏远地区学校,缓解科学副校长不足问题。
(二)治理转型破除制度壁垒,岗位设置与管理弹性化
科学副校长面临的编制束缚与角色冲突,本质是科层制治理与跨界协作需求的结构性矛盾,需通过治理范式转型,构建弹性制度框架。
建议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针对科学副校长等类似岗位预留编制灵活调整空间,允许学校推行编制弹性化管理。突破传统编制限制,学校可以设立“常设岗+流动岗”双轨机制。常设岗由从校内选拔的科学副校长担任,对校内科学副校长实行双岗双责管理,允许科学教育相关学科教师在保留原学科岗位的基础上兼任科学副校长,课时量减少一定比例,腾出时间用于课程开发与资源协调。流动岗由社会专业人员担任,面向社会开放科学家驻校计划,对校外科学副校长采用项目制聘任,由教育部门联合科协、科技局设立专项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签订2到3年服务协议,赋予其参与校务会议的决策建议权,明确年度考核目标。
试点“科学教育特区”政策,探索经费管理新模式。在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改革前沿地区设立科学教育特区,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明确科学副校长相关经费保障与使用规范基础上,赋予学校自主聘任权与经费调配权。特区学校可突破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单列科学副校长专项预算,用于支付校外专家的交通补贴、课程开发耗材、教师培训等支出。建立分类报销制度,校内科学副校长的教研活动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校外专家的服务费用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避免学校负担过重。配套建立风险免责清单,允许科学副校长在可控范围内开展实践实验,解除创新活动的制度枷锁。
对科学副校长岗位实施过程与结果双重评价。过程评价方面,着重记录科学副校长参与教研活动频次、资源引入数量、跨部门协作成效等,纳入年度考核。结果评价方面,以学生科学素养提升,如实验操作能力、科创竞赛获奖率,教师跨学科教学设计能力等为核心指标,开展追踪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等主管部门参与评价,实行末位预警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科学副校长,启动退出或岗位调整程序。同时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大数据追踪其引入的科研项目数、学生专利产出量等硬指标,将科学副校长的科创成果纳入“城市创新指数”考核,推动地方政府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支持。
(三)角色适配消解惯性冲突,聚焦职责实施分层培训
化解科学副校长的角色适应难题的关键在于提升其专业能力与教育转化效能。建立角色转换机制,促进科学副校长的角色适应。一方面,针对科学副校长角色转换难的问题,可构建科研与教育双轨培养体系,帮助其从科研工作者或企业专家向教育者转型。例如,在区域层面实施科学副校长转型培训项目,邀请教育专家和优秀科学副校长担任导师,为科学副校长提供教学理论与实践指导。培训内容可包括教育学理论、课程设计、教学方法等,帮助其快速适应学校教学场景。另一方面,为帮助科学副校长更好地融入学校环境,可实施辅导员与联络员配套制度,即为每位科学副校长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校内教师作为辅导员和联络员,在工作环境、沟通协调、教学支持、活动场地、学生组织等方面为科学副校长开展工作提供帮助。例如包河区教育局结合实际,要求每所学校至少从学校中层干部中选出一名科技辅导员,对接科学副校长,帮助想法落地[11]。还可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科学家与教师协作平台,促进科学副校长与校内教师的深度合作。平台可提供课程设计案例、教学资源库、教学反馈工具等,帮助科学副校长与教师共同开发跨学科课程,提升其教学能力和育人效果。
细化角色定位,明确科学副校长的履职方向。针对现行政策中对科学副校长角色定位宽泛的问题,区域要科学制定科学副校长履职指南,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履职方向,供学校参考。例如,指南可规定科学副校长的主要职责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指导、资源整合等,并为其提供具体的履职建议和案例经验。学校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一校一案”,助力科学副校长制度落地,提升科学副校长的育人效果。学校应在与科学副校长充分沟通与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教育目标和履职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形成学校工作方案,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指导、资源整合等。例如,规划可要求科学副校长设计基于真实问题的STEAM课程,引导学生通过探究和实践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建立科学副校长与教师的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其专业建议能够转化为教育实践。
(四)多元协同凝聚治理合力,构建常态化协作网络
科学教育具有校内外主体协同、线上线下资源融合、课内外衔接等特征,科学副校长制度需要从传统管理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型。应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理念,充分调动学校、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格局。
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部门主义壁垒。区域可以设立科学副校长协同工作委员会,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科技局、科协、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科学副校长协同工作委员会,明确各方职责和协作流程。委员会下设专项小组,如选聘组、资源调配组、评估组,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负责主体,避免权责悬浮。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同机制,将部门主义转变为协同主义,提升科学副校长制度的执行效率。优化选聘与履职机制,提升科学副校长效能。可以推行双轨制选聘模式,一方面由科协推荐专家库成员,学校从中选择;另一方面允许学校自主提名,经科协审核后聘任,确保选聘的科学副校长既符合学校需求,又具备专业能力,从而打破科协主导的单一选聘路径,增强学校的主动性和参与感。
创新政府与社会(市场)主体合作模式。其一,设计多元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性。对参与科学副校长制度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品牌宣传等激励;对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或资源对接。
设立“科学教育贡献奖”,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表彰。通过实质性激励,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形成多元化支持格局。其二,尝试推行合作项目制。将科学副校长工作分解为具体项目,如科普讲座、科研指导等,企业和社会组织可认领项目并提供支持。通过项目化运作,增强合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避免资源浪费。其三,建立信任机制,增强合作稳定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与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合作的可预期性。同时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合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方履约。通过制度化的信任机制,减少合作中的不确定性,提升科学副校长制度的可持续性。
强化区域协同与资源整合,构建区域科学教育联盟。科学副校长制度的深层价值在于推动教育理念从“学科本位”向“生态共创”转型。建议以区域为单位,整合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资源等,形成科学教育联盟,共享资源、协同发展。联盟内设立科学副校长轮岗制,科学副校长可在联盟内不同学校流动,扩大服务范围。还可打造科学家、教师、学生、家长协同参与的创新教育生态,逐步推动学校向社区科学中心转型,定期举办“家庭科学夜”“公民科学家计划”等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由科学副校长担任社区科学顾问,指导家长与学生在社区开展水质监测、垃圾分类等实践,从而有效弥合家校科学教育理念鸿沟,形成常态化的协作育人网络。
来源 |《当代教育论坛》2025年第6期
作者 | 曾汶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区域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