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志愿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为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决定进一步深化实施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关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动员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持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为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发挥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组织优势,联合民政、老龄工作部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专业化、常态化为老志愿服务。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智慧助老、社会融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服务。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参与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持续扩大青年志愿者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参与度、活跃度,推动“金晖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氛围。
三、服务内容
1. 生活服务。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志愿服务。深入社区一线,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改善生活品质、减轻生活负担。配合开展老年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中的辅助性工作。为行动不便、高龄独居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卫生清洁、代买代办等生活保障服务。
2. 健康服务。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筛查、助医等志愿服务。以社区为主场景,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及应急救助知识。配合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等健康促进活动。为高龄独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陪诊就医、代为取药等服务。
3. 精神慰藉。开展探访关爱、精神慰藉、亲情陪伴、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面向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通过电话问候、入户探访等,了解生活情况、摸底服务需求、提供关爱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等。
4. 法律援助。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反诈科普、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宣传力度。开展防诈骗宣传,加强风险提示,帮助老年人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赡养纠纷、财产保护、消费维权等法律咨询服务。
5. 文化娱乐。开展文娱活动、体育健身、康复健身等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等,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活动。陪伴老年人开展门球、投壶、象棋等适合老年人比赛项目,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适合老年人的传统运动项目,开展动作教学和练习指导,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6. 智慧助老。开展智能化应用培训与上网安全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帮助老年人解决网约出行、线上挂号、网上购物、在线缴费、使用智能手机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辅导老年人使用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7. 社会融入。开展政策宣讲、信息咨询、社会参与支持等志愿服务。帮助有意愿的低龄老年人,了解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等参与渠道,发挥其在社区治理、基层民主监督、民事调解、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服务流程
1. 需求摸排。与地方民政、卫生健康、老龄等部门主动对接、协同配合,畅通与养老机构、街道社区的常态化对接渠道,找准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的切入点、发力点。聚焦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生活困难、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分类做好服务匹配。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为老志愿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双向匹配、精准对接。
2. 动员招募。发挥“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工作机制优势,完善预招募机制,储备法律、心理、医疗、应急等专业志愿者。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构建“通用+专业+岗位”的培训体系,培育一批懂为老服务、善沟通协调的青年志愿骨干。
3. 培训交流。结合专业服务技能、老年人心理特点和情感需求、卫生健康知识、法律知识、突发事件应对等有关内容,开展训练营、培训班、现场会等系列专题培训交流,总结推广优秀为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模式,赋能为老志愿服务组织队伍。
4. 结对服务。坚持为老志愿服务“结对+接力”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团队,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或家庭开展长期结对志愿服务,形成定期轮换接力机制。
5. 日常管理。规范招募注册、建立记录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志愿者参与服务的服务时长、服务内容和评价反馈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安全管理,指导志愿服务团队制定安全预案。为参与服务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切实保障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 总结评估。定期对为老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分析服务数据,梳理服务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青年志愿者先进事迹。依托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平台,挖掘培育一批优质为老志愿服务项目。鼓励社区打造“小而美”“小而专”的特色为老服务品牌。
五、组织保障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的统筹谋划、项目指导、协调推进等。各省、市、县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动员、项目供给、具体实施和服务保障等。
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对接、协调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合力推动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落地见效。推动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注重提炼总结在“金晖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纪律
1. 尊重个人隐私。志愿者应尊重老年人人格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冷落、侮辱老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孝老敬老传统。不公开议论、不泄露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未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擅自拍摄、传播涉及老年人隐私的照片和视频。
2. 厘清服务边界。不替代家属履行赡养义务,不替代医护人员开展疾病诊断、开具处方、提供治疗方案等医疗行为。不擅自承诺超出能力和授权范围的事项,不代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发现老年人身心状况异常或权益受侵害,应及时向社区、家属或专业机构反映,配合专业力量做好辅助性服务。
3. 恪守财务规范。不代管老年人钱财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和报酬。不向老年人及其家属推销养生保健类食品、器械或用品,不利用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 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搞拍照打卡、敷衍应付等走过场式服务。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确保服务务实有效。
本指引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来源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张赫轩
校对丨张书凝
审核丨原 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