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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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丨 文章来源:  丨 点击:31

 

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发挥第三方调解优势,有效化解生命与安全相关矛盾纠纷,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双方维权、为社会助力、共建和谐美丽吉林 ”为服务宗旨带动相关人民调解员和志愿志愿者,开展生命与安全人民调解工作

 

一、工作规程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在当事人自愿 、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公益调解相关纠纷,不收取调解费用;

4.调解工作接受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工作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调解原则

       1.预防性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不治已病治未病,预防大于治疗等预防性原则;

       2.合法性原则严格依照《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3.中立性原则:坚持第三方独立地位,不接受任何单方利益输送

       4.专业性原则:组建含医疗专家、安全工程师、法律顾问的复合型调解团队

       5.保密性原则: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调解内容及过程信息

       6.自愿性原则:实行“申请-受理”双向选择机制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免费法律咨询纠纷调解; 为我省贫困人员提供律援助; 

2.全民提供生命教育、安全科普 危机防范心理健康等相关的培训和讲座;

3.根据调解结协调和促有关方进行合理、快速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