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
会员的主要权利义务
1.遵守和执行国家法规,执行我省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学会章程,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自愿入会,退会自由;依规缴纳相应会员费。
2.无偿享有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研究指导、成果推广、优秀宣介权益。
3.无偿获得“吉林省生命关怀教师志愿者”称号,颁发规范注册志愿者证件。
4.获得参与学会业务培训、学术交流;骨干教师、优秀成果等省级评先选优资质。
5.获得全国公开出版省级报刊的研究成果和论文的推荐发表空间。
6.获得组织和参加本会社会奉献、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获得相应荣誉的评比资格。
会员费缴纳标准:
依据本学会章程规定、按照吉林省民政厅注册批准的本学会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500 元;2年会费一次统缴:1000元;
个人会员:200 元;2年会费一次统缴:400元。
可由各市县区理事单位秘书处或教科所、会员所在学校集中代收上缴,或由会员向学会自行缴纳;3年会费一次统缴,特殊情况与省学会协商办理。